21.文化产业初具规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落实国家及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将发展文化产业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工作部署。积极发展演出、娱乐、网络、艺术培训、艺术品经营等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立足本地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业项目,形成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品牌。文化产业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本地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文化消费在居民日常消费中所占的比例明显提高。
22.民办文化蓬勃发展。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农民文化大院、农民书屋、民办剧团、个体放映队等民办文化先进典型。
五、文化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23.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为行政机构,能依法行使文化行政部门管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的职能。图书馆、文化馆、剧场、文化市场稽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健全。
24.改革成效明显。通过文化体制改革,落实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人员的编制和待遇,建立了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把公益服务放到第一位,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县级剧团、电影公司面向群众、面向市场,通过深化改革,增强了活力,改善了服务,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中发挥了作用。
25.文化队伍得到加强。专业人才在文化队伍中所占比例和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在专业人才中所占比例稳步提高。制定了文化人才培养、使用、交流、激励等制度,文化人才培训力度得到加强,文化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为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每个乡镇要有1-2名专职文化辅导员。
六、社会综合效益显著
26.文化工作安全发展。认真抓好本行政区内公共文化场所安全措施及责任制的落实,做到管理科学、规范,本行政区内公共文化场所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7.文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多次受到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有代表当地形象、反映当地文化、彰显当地风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
28.文化工作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对当地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当地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