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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山西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通报典型案例。利用新闻媒体,对影响较大的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予以通报,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3月)

  1.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对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分析、研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并向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区、各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围绕薄弱环节建章立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部门间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力度。

  六、工作要求

  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强化监督检查,重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调配骨干力量,确保专项经费,将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和本部门、行业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业,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把专项治理与健全监管制度紧密结合,与加强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及时掌握、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协作,做好宣传。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密切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对测绘、出版、国家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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