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施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稳定扩大面积,玉米面积确保4300万亩,水稻面积确保900万亩以上;大力推广紧凑型玉米杂交种和超级杂交稻,普及应用配套集成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充分发挥玉米水稻高产稳产的优势,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确保全省秋粮总产稳定在450亿斤以上,力争再创历史新高;适应市场专用化、优质化、多样化的需求,积极推进优质专用玉米和优质稻米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扩大加工转化能力,实施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实现高产高效,促进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今年我省对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照农民(农场职工)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确定全省玉米、水稻主导品种。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由省级农业部门确定主导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并将推介品种上报农业部。各级农业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2009年,拟推荐品种106个(详见附表1)。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2009年我省优势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范围扩大到全省18个省辖市的各县(市)、区。
(二)补贴对象:生产中使用玉米、水稻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四)补贴方式: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定补贴面积。认真核定补贴面积是实施好我省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重要前提和基础保证。各地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上报汇总的原则,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后,制定补贴分户清册。首先,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名称后,由各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会同财政部门逐级汇总报省,并建档备案。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附件2)。分户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同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