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市天台山旅游环线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9年5月26日 川交发[2009]20号)
成都市交委、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成都市天台山旅游环线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成交[2009]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成都市天台山旅游环线公路全长91.61公里,按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改建。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3]215号和川交发[2006]57号文批准,按政府还贷公路从2004年3月20日至2009年5月30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设水口1个收费站。经四川勤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川勤正专审[2009]06号)审计,该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4209万元,其中:无偿投入为5833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8376万元。该项目从2004年2月至2008年12月共收取车辆通行费783.82万元,归还投资借款187.3万元。该项目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同意按政府还贷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偿还银行贷款。
二、收费工作由成都市交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收费期限暂定为10年,即从2004年3月20日起至2014年3月19日止,收费期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作相应调整。
四、收费站设置:在X073线19K+200M处设水口收费站1个。原批复但未设置的平乐收费站此次予以撤销。
五、收费标准: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车型
标准
站点
| 一类车
| 二类车
| 三类车
| 四类车
| 五类车
|
水口收费站
| 9
| 18
| 27
| 36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