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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灌高速公路试行货车联网计重收费的批复

  五、你公司应会同都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计重收费工作平稳顺利推行。试行期间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此复。

  附件:
  成灌高速公路区间里程表

  单位:公里

成都

4.85

郫县

11.13

6.28

石家

19.00

14.15

7.87

安德

29.16

24.31

18.03

10.16

崇义

35.08

30.23

23.95

16.08

5.92

聚源

36.88

32.03

25.75

17.88

7.72

1.80

石马巷

40.44

35.59

29.31

21.44

11.286

5.366

3.566

都江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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