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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优惠政策的通知

  (三)高标准编制“创业园”规划。按照创建山、水、园、林与现代农业、新农村和谐统一环境的理念,认真落实《关于同意设立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批复》(农业部农明字〔2008〕151号)提出的“创业园”重点发展方向和“创业园”建设“三心”(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中心、现代农业观光旅游服务中心)、“三带”(精品农业展示带、农业生产示范带、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带)、“七区”(优质特色水果产业区、蔬菜产业区、花卉产业区、畜禽产业区、园林绿化区、农产品加工区、仓储物流区)的布局要求,形成以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要内容的规划体系,做到“无障碍规划、全覆盖设计、有界面建设、全功能开发”。中心功能区及产业、交通、水利、生态、旅游景观等重大专项规划必须实现控制性详规和设计全覆盖。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两年突破工程,把“创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业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按照市场化方式融资,大力引进内外资,激活民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建设力度,尽快形成开发框架,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五)构建招商引资平台。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创业园”“第一要务、第一政绩、第一责任、第一能力”的观念,围绕构建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环境、公正廉明的法治管理环境、文明和谐的人文道德环境,着力创新以“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和低交易成本、低生产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三最四低”为核心的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法,构建支撑体系,多途径、多方式、全方位招商引资,使“创业园”成为聚集现代农业发展要素的高地,推动跨越发展。
  二、“创业园”体制机制
  (六)“创业园”经营管理体制。“创业园”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石林县政府对“创业园”的开发建设全面负责,县有关部门按照“服务、高效”的原则,在园区内行使各自职权,并根据“创业园”发展的需要,在园区设置派出机构(工作窗口),做好服务。设立“创业园”管委会和“创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农民股份合作性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石林县政府产生一名公司董事长或管委会主任(副县级)。管理机构按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设置内部管理架构。“创业园”股份有限公司是“创业园”的经营管理实体,享受创业园企业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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