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行业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覆盖市、区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对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准确的风险识别和评估。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重点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检测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各地整顿效果的参考依据。
(四)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实施
食品安全法。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政府要对
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部门要开展
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
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
食品安全法学习,熟悉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自觉守法经营;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从业;食品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
食品安全法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