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沿海石化建设,形成新的增长点。
抢抓我省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大石化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并早日开工建设,力争做大做精,通过大石化项目带动沿海区域上中下游衔接发展和能力建设。积极吸纳国际油气和石化原料资源,缓解我省资源短缺的突出矛盾。沿海港口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利用进口石化初级原料建设相关基本石化原料(如丙烯腈、丁辛醇、氯乙烯、芳烃等)项目。利用已开发的港口条件,发展市场短缺的石化原料和石化新材料。利用沿海风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开发并试点利用非并网风电电能,为部分高耗能产品(如氯碱、海水淡化等)发展提供能源支撑。
(三)加快结构调整,提高绿色制造水平。
围绕节能减排精细化、能源系统优化的要求,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通过绿色化工引导石化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产业创新,形成新的增长平台。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提升产业集中度;鼓励中小企业向“专、新、精、特”方向发展,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支持优势企业并购落后和困难企业,加快形成大、中、小企业结构合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的产业组织体系。对落后的生产能力建立“退出机制”。开展第二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关闭、淘汰、整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和生产装置。加快化工集中区域外的化工企业搬迁速度,鼓励搬迁企业就地关闭或转产非化工产品。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禁在主城区、居民集中区和水源地上游地区建设化工项目。对化工行业单耗或工业产品单耗情况进行筛选,采取准入、鼓励、限制或淘汰对策。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绿色化工产品项目实施、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等。积极研发和推广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等先进适用技术,着力解决制约节能减排的瓶颈问题。从源头上消除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法对企业进行全程、动态监控,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四)构筑自主创新平台,完善产业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加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加快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坚持走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创新相结合的道路。充分发挥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技术创新公共平台,新建100个企业研发中心、200个校企联盟中心、300个测试中心,逐步形成生产基地向研发和生产基地同步转化的发展格局。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体系,积极引进国内、海外高新技术创新创业人才,加大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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