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专项资金支持。落实我省支持工业发展的各项财政专项引导资金,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装备制造项目倾斜,鼓励重点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充分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企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装备更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装备产品出口。
(二)拓宽融资服务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形式筹集资金。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三)鼓励省内国产设备首购首用。
研究制定我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认定办法,对省内企业、科研机构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重大技术装备予以奖励。对订购和使用省内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重点建设工程和技改项目予以支持。
(四)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加快企业战略性调整与重组,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与联合,提高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生产程度,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组建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五)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进技术创新模式由引进消化型为主向引进消化型与自主创新型并重转变。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整合重组国外装备制造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品牌和营销网络。
(六)推进品牌建设。
围绕建设品牌集群和专业品牌基地,以提升品牌无形资产价值为核心,整合产业资源,促进生产要素向品牌集聚,实现以竞争力强的产品为中心的产业配套。把实施品牌战略与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结合起来,与提高产品质量结合起来,发挥品牌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品牌经济比重。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七)加大自主创新投入。
组织实施前沿性技术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推进重大成套机械装备、高新技术产品研究与开发,形成较强的配套和集成优势。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支持建立关键装备产品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推进合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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