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我省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机场集团联合重组、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与民族总公司联合重组成立四川矿业集团。加快推进我省地方电力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省属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行出资企业交叉持股,引入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战略投资者,加快省属优势企业上市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开展外部董事试点(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水利厅负责)。基本完成国有建筑企业改制,继续推进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完成全省85%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目标(省建设厅牵头)。
(八)加快公用行业改革。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行业营运市场,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行业,推动城市供排水、燃气等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省建设厅牵头)。全面完成我省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水管单位公益性基本支出和日常维修养护费用,建立起新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水务体制改革,完成全省市、县两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省水利厅牵头)。按照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积极稳妥做好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准备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市(州)开展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省交通厅牵头)。
(九)推进服务业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服务业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积极探索建立产业型科技体制。加快建立科技经济相互融合、双向互动的产业型创新体制。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健全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制。探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机制,构建军工民用技术产品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科技宏观管理体制,加快科技机构资源整合,继续推进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改革(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防科工办负责)。
(十一)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落实和完善国家和我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监管,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启动“两个带动”工程和“两个提高”能力建设,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省工商局、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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