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苍南县炎亭镇崇家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苍南县炎亭镇崇家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578号)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在苍南县炎亭镇崇家岙村设置凝灰岩采矿权的请示》(温土资〔2009〕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苍南县炎亭镇崇家岙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1宗,暂定开采规模95万吨/年,暂定开采年限5年零3个月,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X:3042215, Y:40565383。

  二、拟设置的采矿权应一次性整体出让,矿区范围、出让期限应与开发规模及服务年限相适应。

  三、该采矿权应在按规定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后,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规范操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