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
(赣府发[2009]19号 2009年06月1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产业技术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省政府决定在2009-2012年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即主攻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100个创新型企业、实施100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10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办好10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组建10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江西崛起新跨越战略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等领域,着力培育发展我省有优势、有基础、有潜力的10个高新技术产业,使其成为符合低碳与生态经济要求和当代新产业发展趋势的龙头主导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要以主攻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任务,以创新型企业为实施主体,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主要抓手,以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和优势创新团队为重要支撑,从而大力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中部崛起步伐,实现富民兴赣目标。
二、具体目标
(一)主攻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
1.光伏材料;
2.风能与核能;
3.清洁汽车及动力电池;
4.航空制造;
5.半导体照明;
6.金属新材料;
7.非金属新材料;
8.生物和新医药;
9.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
10.文化及创意。
围绕以上10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攻关,加快引进科技成果,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一批产业产值达到千亿元以上。
(二)培育100个创新型企业。
按照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标准和条件,围绕10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培育一批、引进一批的办法,抓好100个左右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含农业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培育发展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同时,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抓手,通过3年努力,使100个试点企业成为省级创新型企业,力争10个以上省级创新型企业进入国家级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