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发[2009]7号)
市直有关单位,宣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现将《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2月27日
宣城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单位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营造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经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对市本级(含宣州区)公共服务单位工作进行民主考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宣城的奋斗目标,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单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效率不够高、服务质量不够优等突出问题,推进公共服务单位行风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组织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坚持边考评边整改,以考评促整改,考评整改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整改问题、强化服务贯穿于民主考评工作的全过程。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市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工作领导组(简称市公共服务单位考评领导组),负责民主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共服务单位考评办),负责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公室组成人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
四、考评类别和具体单位
本次列入考评的公共服务单位分为八类,计108个单位(详见附表)。
五、考评内容
1、服务内容公开情况;
2、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3、服务质量情况;
4、服务效率情况;
5、依法诚信经营情况;
6、投诉办理情况;
7、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六、考评分值及增减分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