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认真执行招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三单合一、严格标准、定点接待、定期公布”制度。严禁单位之间相互吃请。确需安排公务接待的,应坚持有利公务、节俭实在、杜绝浪费的原则,制定正常的公务接待标准并严格执行。简化接待程序、减少陪同人员,推行工作餐制。公务接待中提倡消费地方烟酒。
五、切实减少会议费支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大力精减会议,严格执行会议报批制度,从严控制会期、人数和规模,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电视电话会。对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二、三类会议费继续实行财政预算综合定额包干办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会议费,不准向企业等单位摊派会议费。各种会议不得发放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
六、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除经上级批准举办的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外,其他庆典活动,必须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举办的庆典活动,财政一律不予安排经费。经批准举行的庆典活动,要本着节俭原则控制规模、减少开支,不准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准向企业和个人等摊派各种费用。
七、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统一组织的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外,其余严格控制。确需进行的全市性检查、评比活动,必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各类检查活动都要严格控制规模、时间,轻车简从,讲求实效。所需经费由牵头单位解决或由检查人员回原单位报销,财政不另外安排经费。严禁借检查、评比和达标等活动之机铺张浪费。
八、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省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禁以各种理由为职工变相发放福利。
九、加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严禁未经批准购建办公楼及培训中心等。严禁各单位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装修费用超过5万元的,事先要将装修费用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动工。各单位应结合资产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本单位房产地产,主动申报,并积极配合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今后,单位新建办公楼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应及时将其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办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