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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宣办〔2009〕19号)


市直各单位: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是密切联系群众、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要求。在当前形势下,严格控制市直机关公务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对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强化公务支出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二、从严控制购置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09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购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购车的,必须由市行管局根据市政府《宣城市市直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实施意见》(宣政[2007]80号)精神和各单位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统一确定购置车型,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同意后,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中央规定,购置车辆一律为排气量2.0升以下、价值在25万元以内,原则上采购省产汽车。2009年市直单位公务车辆购置费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继续做好公务车统一保险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实行统一定点保险的通知》(财行[2008]197号)规定,在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认的中标公司投保。加快推进公务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和燃油等支出;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

  三、严格控制出国(境)和国内公务考察活动。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实施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和目标管理,严禁借各种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访问和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活动,严禁挤占公务经费或其他资金出国(境)。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2009年市直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严格控制各单位国内公务考察活动,严禁借节日、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到国内风景区旅游,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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