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政办〔2009〕25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宣城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结算,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07〕67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务卡结算改革的总体思路
公务卡结算改革的总体思路: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公务卡结算改革的主要内容
公务卡,是指市本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结算是指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日常公务开支,由单位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支付,按现行财务制度审核报销,基本实现公务支出的无现金支付和支付信息电子化。
(一)市直预算单位职工在日常公务消费中,通过银联信用卡消费平台,进行公务卡刷卡消费,经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按现行财务制度对公务卡支出消费凭证和银联刷卡小票进行审核后,由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授权支付方式,直接将报销费用转入个人公务卡上,减少公务支出的现金支付。
(二)市财政部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公务卡支持系统对接,对确认为公务消费支出的公务卡消费信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动态监控,适时掌握和监控公务消费支出情况,增强公务支出透明度。
(三)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将审核确认的公务消费信息集合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并编制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明细表,办理划款支付,简化财务报销流程,方便本部门和单位财务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