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商部门要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管理,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草制品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
(五)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烟草制品原辅材料行为的检查,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生产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查处。
(六)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对贩售假烟大案要案查处要追根溯源;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阻碍、抗拒、围攻执法人员履行公务等行为,及时依法处罚。
(七)物价、邮政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烟草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稽查,共同维护烟草市场经济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把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作为当前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内容来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业务骨干参加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重点抓,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确保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顺利进行。
(三)严格保密,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执行任务部门要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对泄密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从严考核,奖惩分明。各地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工作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烟草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工作纳入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以鼓舞士气,提高战斗力;对打击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地要加强对烟草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烟草市场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作有力、高效运转的烟草市场管理工作局面。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