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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配备残疾人协(助)理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对残疾人协(助)理员实行年度定期考评和动态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优胜劣汰,不断优化残疾人协(助)理员队伍,保证社区(村)残疾人工作要求;
  (五)残疾人协(助)理员配备工作实行申报制,并进行逐级审核验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残疾人协(助)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在残联和社区(村)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工作职责;
  (二)准确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残疾人基础工作台帐;
  (三)积极开展社区(村)残疾人工作,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康复训练,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四)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实施范围和时间要求
  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按步骤、分阶段进行,最终实现每一个社区(村)都要有一名残疾人协(助)理员的目标。具体时间要求是:2009年6月底前,所有城区社区的残疾人协(助)理员要聘任到位;2009年12月底前,60%乡镇的社区(村)残疾人协(助)理员要聘任到位;2010年12月底前,所有社区(村)残疾人协(助)理员要聘任到位。
  五、实施细则
  残疾人协(助)理员配备实行聘任制,具体细则是:
  (一)应聘条件
  1、凡户籍在本社区(村)的残疾人;在本社区(村)有固定住处的常住人口中的残疾人;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有爱心、热爱残疾人事业,熟悉社区(村)残疾人状况,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3、残疾人的残疾状况不影响正常的社区(村)工作;
  4、年龄在18-55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
  (二)选聘程序
  1、在县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到所在社区(村)报名;
  2、社区(村)将名单上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进行资格审查后上报至县级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试题由市残联统一印发(试题范围:时事政治、《残疾人保障法》、应用文写作等);
  4、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对象后,由县级领导小组组织面试;
  5、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按得分高低向社会公示(三天)后择优录取,同时填写聘任登记表;
  6、应聘残疾人协(助)理员原则上从本社区(村)内产生,如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跨社区(村)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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