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文物安全工作作为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文物、公安、司法、工商、海关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盗掘、盗窃、走私文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不断加大博物馆和重要古建筑消防技防设施建设,提高安全技术防范水平,推进风险等级达标。要严格明确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做好文物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文物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文物的安全。公安机关应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文物收藏单位以及文物犯罪多发地区加强防范打击力度,按治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公安派出所或执勤室。世界遗产地、标本性古建筑以及古建筑比较集中的地方要建立消防站。
四、积极推进文物资源利用工作
(一)加大文博单位开放利用力度。要深入挖掘自身潜力,不断扩大文物资源利用的范围和效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合理设计文物利用的方式、手段和目标,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社会开放。重要的文物利用项目,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鼓励法人、居民、社区、村落以及其他组织,依法以各种形式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要集中力量,加大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在海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文物景点、景区。考古发掘、古建维修工地,要有组织地向社会开放。
(二)注重利用文物多重价值。要把文物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相结合,与当地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改善相结合,通过合理利用,把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发挥文物资源的多重价值和综合效益,为区域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要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教育功能,依托博物馆、纪念馆和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红色革命遗迹遗址,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要注重挖掘城市所蕴藏的独特历史文化信息,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建设品位。要注重保护村落的格局风貌和风俗习惯,保持民族和地域文化特色,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大遗址保护要实施区域资源整合,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等公益性展示园区,让群众享受文物保护成果。
(三)不断提高展示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博物馆免费开放。坚持“三贴近”原则,积极融入社会,更新服务理念,充实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层面,不断提高展示艺术和表现方式,向社会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弘扬主旋律的融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为一体的展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精神需求,使博物馆成为城市、地区的窗口和名片。文物景点、景区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掘文化内涵,优化参观环境,改善讲解服务,做到保护与展示和谐,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和谐,景区管理与游览服务和谐,吸引更多观众领略山西古老灿烂的历史文化。要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大力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推出山西文物品牌展览,扩大山西文化的传播范围,提升山西文化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积极发展文博产业。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牢牢把握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文物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开拓以文物信息产业化为主线的文物展览、文物旅游、文物修复、文物经营、文化创意、文物出版物、文物复仿制品、文物社会服务等市场,推出本地强势产品,大力发展文博产业,将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转化为服务现实生活、服务文化建设的竞争优势,把更多更好的文物保护成果提供给全社会共享,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