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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融展区:信用贷款、国际结算、企业理财、资产管理、证券发行、投融资、金融信息、服务及技术等。
  投资促进活动:投资项目对接会、东盟10国推介会、国内重点省市推介会和行业项目发布会等。
  3.先进技术专题。
  农业先进技术展区:农业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循环农业和现代农业装备等。
  高新技术展区: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和节能减排技术等。
  4.“魅力之城”专题。
  11国选择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代表本国“魅力之城”参展,展示城市面貌、经济特色和发展成果。
  (四)参展商参展要求
  博览会设定参展企业资质标准,博览会秘书处只接受达标企业提出的参展申请。具体为:
  1.参展企业须在注册国(或地区)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中,中国大陆企业须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企业申请参展须如实提供进出口企业代码(外贸企业),或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参展企业名称须与报名及楣板名称相符,不得转售、倒卖展位;严禁在博览会上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在现场零售展品。
  4.参展商品须符合《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的要求。
  5.企业可自愿提供本企业或产品的有效资料和所获荣誉证明,博览会秘书处将优先安排优质企业、名牌产品参展。
  二、山西代表团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团 长:
  李小鹏  副省长
  副团长:
  韩和平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淑珍  省商务厅厅长
  石常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来平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秘书长:
  王来平(兼)
  主要职责:统一部署博览会山西代表团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出席大会组委会组织的有关重大活动,包括大会开幕式、中外招待会及高层论坛、签约仪式等。
  代表团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展会具体事宜。
  (一)综合组
  组 长:李 强(省商务厅世贸公平处  处长)
  主要职责及任务:
  1.负责与大会组委会之间的联络、沟通与协调。
  2.负责安排山西代表团与会人员在南宁的食宿、交通、通讯、文印、安全等事宜,落实代表团统一赴南宁航班及购买往返机票、车票。
  3.汇总代表团全体人员名单,负责与大会组委会联系落实各种证件的制作、分发及大会各种文件、资料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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