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定于2009年10月20日-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博览会山西代表团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省商务厅具体负责,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参会、参展。参会人员由省、市商务部门、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外贸企业、有对外招商和投资意向的企业及项目单位组成。同时,也鼓励我省其他有意通过博览会充分展示自身形象,提高知名度,广泛结交新朋友的各类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
一、博览会总体安排
(一)举办时间
2009年10月20日-24日
(二)地点与规模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规模:展览面积82000平方米,共设标准展位4000个,其中: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室内展位2800个,室外展位600个;分会场(广西展览馆)展位600个。
(三)专题与内容
博览会设商品贸易专题、投资合作专题、先进技术专题、“魅力之城专题”。
1.商品贸易专题。
下设6大展区及1个专题展(分会场),重点展示内容为:
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展区:工程机械、运输车辆。
加工与包装机械展区:加工机械(食品、糖业)、包装机械(食品、制药、印刷)。
电力与能源设备展区:电力设备、新能源设备、配套设施及服务。
电子电器展区:电子信息、家用电器。
建筑材料展区:建筑材料、建材设备。
农业展区(分会场):农用生产资料、农产品与食品。
东盟商品展区:电子电器、日化产品、农产品、食品、家俱、珠宝玉器、工艺品、汽车及配件、橡胶及其制品、木材及其制品。
2.投资合作专题。
国际经济合作展区: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能源开发、园区开发、口岸合作、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