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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09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市举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将组团参加,组织参展事项由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承办。
  一、第十一届“高交会”宗旨
  第十一届“高交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创业、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这一经济工作任务,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力量,将科技进步与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相结合,通过强化成果交易,提升展会专业化水准、丰富高端服务内容,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促进创新创业,彰显“高交会”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在本届“高交会”参展中,要继续贯彻我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进一步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利用两种资源,抓住“高交会”展示国际最新技术的“机遇”,以全方位对外开放为主线,以实现“六个突破”为目标,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中心,以加强与“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为目的,展示新型能源基地的创新技术,寻求加速建设我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途径,促进山西省与国际间、与兄弟省市间的技术交流和信息传递。
  本届“高交会”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一)高新技术创新成果交易
  发挥主办单位及省市、高校的资源优势,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纪念活动,组织我国在信息、光电、新能源、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生物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性成果,以及与“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的技术成果进行展示;以“区域经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为主要组展概念。展现主办单位、省市、高校、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成就与贡献,以及通过“高交会”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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