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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委属重点工程指挥部、各区、县(市)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安全年”工作部署和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办[2009]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建设厅袁湘江副厅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如下意见,请在落实三项行动中一并执行:

  一、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的严峻形势

  去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呈现出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频发的局面,先后发生“4·30”上河国际商业广场项目高支模架坍塌事故、“11·17”湘西永顺信用联社综合楼支模架坍塌事故、“12·27”上海城住宅小区19号栋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12·29”永州零陵区金色年华项目在塔吊维修时发生倒塌事故,尤其是今年“5·17”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拆除施工坍塌事故更是教训十分惨重,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所造成的损失触目惊心。省建设厅将2008、2009年连续确定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年”,并多次组织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但是去年以来一次次血淋淋的事实有力说明,目前建筑施工安全仍然存在重大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痛定思痛,深刻吸取教训

  隐患猛于虎、违法必招祸、对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姑息必然是对人民的犯罪,同时也是对自身最大的不负责任。通过解剖分析去年以来的多起较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以下五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一是出让资质、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危害极大。二是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三是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或是随意调整,严重降低监管效能。四是违法违规主体没有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致使市场主体自律机制缺失。五是监督执法力量配备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血淋淋的教训,再次警醒我们,全面强化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彻底夯实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基础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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