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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意见
(并政办发〔2009〕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并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投资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
  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调整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实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主要途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数据对于客观反映投资规模、结构以及变化趋势,为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制度 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投资项目信息报送反馈制度
  市县两级发改、经济、建管、国资、教育、科技、财政、国土、商务、交通、水务、农业、林业、卫生、规划、环保、房地、中小企业、公路、煤炭及电力、邮电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同级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加强投资项目清理、核实,以便统计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纳入统计范围。
  上述部门在向投资主体下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文件以及资金计划时,要按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省发改投资发〔2009〕28号)要求,于每月6日前将相关项目信息报送同级统计部门。
  市统计局要将搜集到的省、市项目信息及时下发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县级统计部门要核实了解各部门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将符合统计制度规定的项目全面准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统计结果上报市统计局。
  建设、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煤炭、公路、邮电等部门要及时搜集整理本单位或本系统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统计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有关规定,将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及时纳入日常统计,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所在地县级统计部门。
  (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
  建立由市有关部门组成的投资情况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每月召开例会,汇总投资项目进展信息,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投资统计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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