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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副 组 长:
  杨桂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张广亮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安俊跃 (市文广局副局长)
  王晓峰 (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太生 (市发改委副主任)
  樊怀林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杜效敏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才才 (市农业局原副局长)
  田立华 (市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田志捷,副主任:张广亮。
  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出版物具体组织“农家书屋”管理、培训、经营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
  市文广局:负责将送书下乡工程、流动书库纳入“农家书屋”工程,统一实施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建设工程。
  市文明办:把“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文明村镇创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核,对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农家书屋”进行考核表彰。
  市发改委:负责“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立项和政策保障,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纳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市财政局:负责国家财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建设资金落实,协调配套资金使用,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申报、审定、拨付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民政局:指导村委会建设管理“农家书屋”,将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倡议社会捐助“农家书屋”。
  市农业局:把农民培训教育与“农家书屋”建设结合起来,将农民科技书屋捐赠图书纳入“农家书屋”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市人口计生委: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农家书屋”建设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农家书屋”选点布局、资金筹措、组织实施、装备验收、监督考核及读书活动组织指导等工作。 
  四、工作内容 
  (一)严格建设标准
  “农家书屋”使用面积不少于30m2,按照统一式样布置门面,设免费阅读和租借区域、专用书架、书柜书桌,有条件的配备电视和DVD。出版物主要配备适合当地群众阅读的“三农”读物、时政法律、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家电及生活常识、社科文学、少儿读物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每个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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