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优化招商引资结构,更加注重招商选资,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推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抓住国家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取消或降低钢材、化工品等部分商品出口关税的机遇,继续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在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优化生产组织能力,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开拓新兴市场。研究出台对出口企业的扶持优惠政策,积极推进不锈钢深加工、汽车零部件、铁路运输机械、富士康加工制造等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促进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国际友城的合作,拓展经济合作新领域,支持企业走出国门,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六、狠抓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治理,努力转变发展方式
(一)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强对工业行业和高耗能企业的节能监督,严格执行新上项目用能评估制度,对能耗3000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审计。编制完成《太原市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抓好省下达资金的11项节能项目建设和投产达产工作,争取完成列入省、市重点节能规划的22个项目。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建筑和建筑业节能、绿色照明推广等社会领域重大节能工程。全面开展燃煤设施整治、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治理和固体废物整治、大运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五大环境整治工程,打好结构、工程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污染源监控体系建设,对市区周边重点排放企业强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新上项目全部实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和稳定达标率均达到100%。
(二)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按照“绿色高压线”要求,把好项目准入关,切实巩固土小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关停淘汰成果,继续开展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落后企业名单、淘汰时间表和具体措施。继续关闭重组煤矿80座,全面完成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实施关闭。坚决淘汰小火电、小冶炼、小焦化、小水泥等落后产能,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完成煤炭、电力、焦化、水泥、化工、电镀等行业20个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实施好太钢240万吨矿渣超细粉一期工程、太化再生水水源热泵供暖工程等十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抓好园区化循环经济示范样板工程,支持清徐、古交创建循环经济试点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