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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

  3、贯彻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惠及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的过程。

  (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按照第一要务是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市委总体工作取向和总体战略不动摇,着力破除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不适应的思路观念,着力解决发展思路不清、信心不足、方式落后、质量不高、后劲不足等问题。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全域成都”意识不强以及不深刻认识、不准确把握、不正确运用统筹城乡发展理念、思路和办法推进工作的问题。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按照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着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不能深入了解群众愿望,不能顺应群众要求,对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等问题。特别是要着力查找在科学重建、完善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三是工作方法方面。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思维,不能妥善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问题,尤其要解决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等问题。

  四是体制机制方面。着力解决内设机构、工作流程、人员分工不适应统筹城乡建设和灾后重建的问题。如建设项目和行业管理统筹协调能力不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主体多,工期和投资控制不力;房地产市场低迷,开发企业施工企业效益下降,拖欠问题增多,劳资纠纷激化,协调处理不力,以及村镇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管理基础薄弱,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规章不完善,设施不配套,建筑式样和色彩单一等问题。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我委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份开始,8月份基本结束。参加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重点是领导干部。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阶段原则上按两个月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4月)。在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培训工作骨干、召开动员大会等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统筹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观进行解放思想讨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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