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建委[2009]105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自觉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保证机制、提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委制定了《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效率,督促建筑施工项目部自觉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保证机制、提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激励创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项目部(项目经理)。
第三条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及外地在蓉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的差异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分类及标准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分为A、B、C三种类型,分类标准为:
(一) A类
该项目部(项目经理)近两年内工程具备下列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