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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随机巡查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随机巡查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9]103号)


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蓉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检测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查找、整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8〕6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09〕4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成都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成办函〔200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将从今年一季度起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随机巡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开展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学习和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三级教育”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及文明施工情况等,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及监督整改情况。

  二、巡查方式:

  由市建委牵头组织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设监察大队相关人员每周二次随机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

  三、巡查结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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