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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全面安全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全面安全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城建委发[2009]106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市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今年市建委将我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全面安全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安全管理是指企业及工程项目部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等相关要求为依据,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技术,在“决策、计划、实施、检查、验收、总结”等环节,通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有效控制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要素,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目标,提高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系统管理活动。全面安全管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是企业对全体职工及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手段。推行全面安全管理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企业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制度化、作业秩序规范化和防护设施工具化,从而建立起从企业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人、机、料、法、环的高度和谐统一。我市全面安全管理制度的推行工作计划在三年内全面推开,即:2009年,在全市各区(市)县以及部分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展开试点工作;2010年,在总结全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全面安全管理工作,力争30%的新开工工地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制度;2011年,总结完善全面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机制及措施,在全市所有工地全面推行,所有新开工工地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制度。

  三、工作方式

  (一)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人人有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等参与施工全过程管理的单位和人员,均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一师两员”制度,安全工程师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协管员作业过程中进行安全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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