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达的责任目标,建立以分管领导为总责任人、内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目标责任制,将本单位的责任目标分任务、分阶段、分时限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目标考核制度。
(二)建立项目工作组制度。
项目工作组在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发展改革委总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铁建办、市交通开投集团、成都铁路局、中铁二院、有关项目业主等为主要成员,落实专人,具体推进铁路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工作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
1.项目审批工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成都铁路局、中铁二院、有关项目业主(或筹备组)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推进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审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衔接协调项目功能定位、技术标准、线路走向方案、站场设置和前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跟踪和协调落实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加强省际合作。市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负责对口衔接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职能部门,积极指导和配合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有关工作。成都铁路局负责衔接协调铁道部加快项目审查和审批。中铁二院负责按期完成项目各项设计和有关报告编制,配合项目审批工作。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各类文件上报和衔接落实招标工作,办理完成项目开工的各项手续。
2.项目规划工作组。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铁建办、中铁二院、项目业主(或筹备组)等单位为成员,负责衔接协调铁路项目与沿线城乡规划协调发展问题。
3.项目用地工作组。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铁建办、中铁二院、项目业主(或筹备组)等为成员,负责研究协调项目用地规划、用地预审等涉及的问题。
4.项目环保工作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铁建办、中铁二院、项目业主(或筹备组)等为成员,负责协调项目环境评价涉及的问题。
各工作小组根据铁路建设目标和阶段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共同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三)建立路地协调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和成都铁路局共同建立路地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碰头,负责协调推进重庆境内铁路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共同衔接争取铁道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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