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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成都市建设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


目标分类

目标序号

目标内容

实  施  办  法

目标牵头

实施单位

牵 头

部 门

分 管

领 导

牵 头

处 室

处 室

负责人

 

 

 

4

开展50个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完善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设施设置;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治理乱搭建、乱堆放等行为,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打造川西民居风格村落。

结合林盘整治和对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做好50个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加强对林盘聚居点整治资金和已建成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的投入,完善道路、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市建委

袁 辉

村镇处

李世庆

各郊区(市)县建设局

5

  抓好灾后重建的各种永久安置点的厕所和垃圾收运等环卫设施配套工作,加强过渡板房安置点、原址重建房屋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清理灾区公路沿线建筑垃圾,制止乱搭建、乱抛弃杂物等行为,确保灾区容貌秩序。

按照基础设施“四性”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点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并将重点安置点位基础设施配套工作纳入重建目标考核。

市建委

袁 辉

村镇处

李世庆

各受灾区(市)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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