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成都市建设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9]191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和市城乡环境整治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分表>的通知》(成环治办〔2009〕20号),对建设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作了一定调整,现对我委承担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头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你们遵照落实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加强城市主要节点的风貌打造,不同街道实现一街一景,一楼一色
(一)特色景观街区类型
特色景观街区分为:建筑特色景观街区(优秀历史建筑特色、现代建筑特色、川西民居建筑特色等)、商业特色景观街区、生态特色景观街区(林荫景观特色、园林绿化景观、乡村生态景观特色等)、文化特色景观街区以及综合特色景观街区。
(二)特色景观街区选址和建设要求
在特色景观街区选址时,深入分析所选街区文态、生态、建筑形态特点和业态特色,以及建成后维护管理等因素,其选址和建设要求如下:
1、所选街区应与居住区、商业区、单位、学校毗邻,街区长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
2、所选街区内的雨、污、电力、通讯管线应尽可能下地,同时绿化条件较好,有游园、广场等节点。
3、街区内建筑未被列入拆迁之列,建筑形态多样化,有不同年代的建筑。
4、挖掘街区文态、生态和建筑形态潜力,突出街区特色,形成主题街区,避免千街一面现象。
5、注重特色景观街区整体的市场营销,梳理街区内现有业态,注重业态培育,引进实力较强或知名的企业。
6、体现“以人为本”的人居理念,合理布置城市家具、小品,街区内考虑市民休息、交流空间,并避免多重污染(光污染、噪音污染、广告污染等)。
7、特色景观街区建设按精品要求,避免建筑图画式的城市风貌改造。
8、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整体考虑特色街区内动、静交通组织,减少人车混流现象。
(三)特色景观街区量化内容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局完成10个游园改造、10条街道增绿,7条(个)街道(节点)特色植物打造。
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区)市县建设局各打造1-2条特色景观街区、街道或节点。
(四)进度安排
1、方案设计阶段
2009年5月10日前,各目标责任单位完成特色景观街区的选址及方案设计工作,5月30日前我委完成设计方案评审。
2、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