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城区具体负责开展移动公厕建设工作的规划定点、三通一平及建设排污管道工作,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10座移动公厕的建设工作;负责每月10日前向市城市管理局上报本辖区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市发改委负责配合各业主单位做好项目立项工作。
4、市规划局负责配合各业主单位于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规划定点工作。
5、市国土局负责配合各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征地工作。
(二)建设一批县城、乡镇公共卫生厕所。
1、各县具体负责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组织本辖区新建公厕项目规划定点、设计、审查、招标工作及建设工作,并落实建设资金,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新建公厕的建设工作;负责每月10日前向市城市管理局上报本县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协调、督办、检查及技术指导工作,并按要求每月15日前向市委、政府汇总上报该项目进展情况。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相关配套资金。
三、工作计划
(一)在城区、开发区建成10座移动公厕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规划定点、招投标阶段:2009年3月30日-5月31日。
2、第二阶段:设备购置、改装阶段:2009年6月1日-12月15日。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整改阶段:2009年12月15日-12月20日。
(二)建设一批县城、乡镇公共卫生厕所项目分为三个阶段:
1、新建公厕规划选址定点、征地阶段: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
2、前期准备阶段: 2009年7月30日前完成立项、设计、施工招标、图纸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
3、施工建设阶段: 2009年7月30日前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
四、完成标准
(一)12月20日前,在城区、开发区建成10座移动公厕。
(二)12月20日前,建成一批县城、乡镇公共卫生厕所。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加强领导。为民办实事项目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建设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切实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制定并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及资金分配、核拨、计量审核程序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组之间要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全力推进建设工作。
(三)多方协商、及时沟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积极配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资金落实工作,确保工程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五)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要求每月10日前向该为民办实事项目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书面上报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便汇总报市委、政府。
(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工程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七)加强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简报,及时宣传报道工程开展情况,促进工程的全面完成。
附件:1、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移动公厕建设投资计划表
2、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县城和乡镇公厕投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