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五海瘿瘤丸、复方海蛇胶囊2种药品在津销售的通知
(津食药监市[2009]132号)
各分局、执法大队:
市局于2008年12月15日下发了《关于对肾宁散胶囊等30种药品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津食药监市[2008]511号)。通知发出后,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在原刊登媒体发布了“药品违法广告更正启事”。根据《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
二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恢复五海瘿瘤丸、复方海蛇胶囊2种药品在我市的销售,请各单位做好通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