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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生产和储备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吴妍汶
  联系电话:022-23121156、022-23311313(传真)
  电子邮箱:tfda_ajc@sina.com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推荐用于中医辨证治疗甲型H1N1流感的中成药制剂名单(略)
  2、药品生产情况信息表

  附件2:药品生产情况信息表

生产单位名称

 

品种名称

 

折算规格

 

日常平均产量

万粒(袋、丸、支)/月

最大生产能力

万粒(袋、丸、支)/月

生产周期

(从原料投料开始计)

                     日

成品现有库存量

 

主要原料库存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备注

 

  填表说明
  1.此信息表填写,不可以空项,无内容填写“0或\”。
  2.每张表填一个药品剂型,其不同规格填入一张表内。
  3.日常平均产量是指目前实际生产的企业正常平均月产量。
  4.最大生产能力是指集中现有生产能力进行单一品种生产时的最大月产量。
  5.对于多个规格的情况,应统一按一个规格(国家局注册批准的最小规格)折算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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