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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和储备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执法单位和有关单位要建立报告制度,目前实施周报告制度,于5月26日前汇总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储存情况(见附表3)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市场处。此后每周五上午12点前报送一周信息,一旦疫情发生,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艳杰
  联系电话:23322300-2204  022-23311317(传真)
  电子邮箱:tfda_sc@sina.com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有关药品名单

  中药饮片:
  桑叶  白茅根  金银花 苏叶  佩兰  陈皮 大青叶
  紫草  生甘草  藿香  生山楂

  连花清瘟胶囊  银黄类口服制剂  双黄连口服制剂
  葛根岑连微丸  藿香正气制剂   安宫牛黄丸
  痰热清注射液  血必净注射液   清开灵注射液
  醒脑静注射液  磷酸奥司他韦

  附件2
  中药饮片调查统计表

  单位名称:

药品名称

企业数量

存储数量(Kg)

备注

桑 叶

   

白茅根

   

金银花

   

苏 叶

   

佩 兰

   

陈 皮

   

大青叶

   

紫 草

   

生甘草

   

藿 香

   

生山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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