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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四)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鼓励旅游消费。落实电信网内网间无差别定价政策,促进电信市场竞争,减轻消费者负担。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在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的同时,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
  五、着力做好民生价格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十五)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价格管理工作。
  (十六)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各项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加强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药价格行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价格调查和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认真贯彻执行中省有关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严格落实《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合作医疗价格管理,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十七)加强住房价费监管。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价格管理,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备案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备案制度。
  (十八)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完善各项价格补贴政策,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低收入群体。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试点工作,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时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确保资源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六、大力整顿价格秩序,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十九)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开展强农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和农资价格检查;围绕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围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重点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医药、教育等民生价费检查。
  (二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积极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继续做好地震灾后重建期间建材物资的价格监督检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建设。
  (二十一)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加大对价格举报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充实举报工作力量。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提高举报案件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健全价格举报网络,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形成全市联动、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搭建群众认可、社会关注的价格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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