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要情信息等要及时上报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1日前,报送此次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及举报电话、举报网站、联系人员名单;自4月15日起,每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向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全年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任务。通过编发简报、反映情况、提出意见等形式对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交流经验,及时印发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并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和市政府领导。
附件:
铜川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治理。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贺文涛 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
索东亮 市地税局局长
王延安 市国税局副局长
罗小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杜强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
靳宏儒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 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建成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麻淑芳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百川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温同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梅金波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杜国庆 省审计厅铜川审计处副处长
马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晓信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许广林 市地税局稽查局长
杜希望 市国税局稽查局长
黄晓峰 铜川军分区供应处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部署;提出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需要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应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之间、区县之间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收集、掌握和向成员单位反馈有关全市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信息资料;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二)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