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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3、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区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创建标准,探索创建办法,对全市提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作进一步细化。要针对不同企业,采取分级分类的办法,制定出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保证各类企业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和取得实效。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重视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深入持久地开展。
  5、激励约束,从严把关。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对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职工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群体性上访、恶意拖欠工资和非法雇用童工等事件,劳动保障、工会、国资部门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在参加各类评比表彰活动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否定建议。
  被评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称号的企业,不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送年度自查备案资料。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其社保费的缴纳进行稽核。本单位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在评选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企业负责人在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铜川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附件2:铜川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附件1:
  铜川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所在部门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通信地址

 

邮  编

 

E-mail

 

经济类型

 

组织形式

 

注册资本

   万元

年 产 值

万元

企业成立年份

   年

职工总数

前三年职工

平均工资

(年/元)

前 三 年

净 利 润

(万元)

劳动合同签订率

%

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率

%

法人代表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企业工会主席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总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企业家协会/

企业联合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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