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各区县的工业支柱产业,关注项目引进情况,了解企业金融需求,及时提供有效金融保障,促进县域工业上规模、上水平。要积极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大对私营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其提供快捷有效的资金支持和结算服务。
(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能源、建材、电解铝等优势行业和主导产业,积极支持配套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配套型县域工业企业发展。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果、牧、药、菜等特色农业发展,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积极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支持农技推广、包装储运、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农业服务行业的发展,积极支持县域运输、商业、餐饮、住宿、旅游、文化及物流、信息、中介等新兴行业发展。
(三)支持县域小企业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本地区小企业发展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列出名单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大型商业银行要针对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进行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提高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工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县域工业经济骨干企业、具有高成长性的小企业以及具有较大规模、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各区县中小型、新型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指导帮助其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扩大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比例。各级财政要逐步建立完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制度,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探索权利和现金流质押以及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担保方式,对优质中小企业实施集合发债和股权质押等融资创新。
五、加大金融支持县域城镇化建设的力度
(一)加大对县域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投放。按照《铜川市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精神,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大力支持县城和重点镇的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广播、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为订单生产、多种经营、个体工商、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等提供信贷支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建设。保险机构要大力发展县域城镇化工程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积极参与县域公路、水利、电网改造等项目建设,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风险保障。
(二)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市级投融资平台的作用,通过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的合作,积极支持县域城区改造、安居房建设、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建设。对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发挥利用好政策性银行信贷资金周转作用,促进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各商业银行以项目未来现金流和收益为担保,增加信贷投入,通过政府增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