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的通知》(陕政发〔2007〕13号)为依据,实行长短班培训相结合,补贴标准为职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1500元。
扶贫部门开展培训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计划的通知》(陕扶办发〔2009〕47号)为依据,补助标准为参加三个月专业培训的学员每人补助培训费800元,四个月专业每人补助1000元,六个月专业每人补助1200元,一年专业每人补助1900元;同时给予每个贫困学员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和一次性150元的交通补贴,培训补助费只能用于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贫困户子女。
农业部门开展培训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发〔2008〕98号)为依据,培训时间为20天-180天,长短班相结合,补助标准为人均300元。
五、培训方式
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各部门,制定各自的培训方案,坚持培训政策、资金来源、培训机构三不变。由全民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达培训任务,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在培训内容上,要理论和实训相结合,突出技能培训,增加实训的课时比例,实训不得少于整个学时的70%;在培训方式上,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文化、居住地点的差异,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把校内培训与深入农村、厂矿企业和社区培训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把培训班办到乡镇、社区、厂矿企业,办到就业困难群体的家门口;在培训专业的设置上,要紧贴市场脉搏,使培训专业的设置适合市场需求,增加培训的超前性和针对性。培训课程完成后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为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颁发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成立铜川市全民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忠武担任组长,副市长尚洪泽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整合职业技能培训各类资源,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总结通报全民技能培训工作等。
(二)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建立全民技能培训的组织保障和推进机制,做到年初有任务、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市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南市区、北市区和宜君县分别设立全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大厅,收集培训信息,对报名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市场需求和群众培训意愿组织安排培训。劳动保障、教育、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多方筹资,强化监管。多渠道、多元化筹措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经费,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培训所需的经费按有关规定,从就业再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教育局、扶贫、农业部门组织培训,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筹措经费。要用活存量,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培训资金的最大效益。培训所需的全部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协调,确保即时拨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资金,审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资金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