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造“遂宁信用网”,实现信用信息统一发布查询。
通过与信用征信系统的链接,及时发布相关信用信息,受理网上信用投诉。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共同把“遂宁信用网”建成全市发布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服务和宣传作用建设的权威窗口。
(六)推进信用标准化体系建设。
以主体标识、指标内容、数据格式、信息分类、技术编码和安全保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征信技术标准体系研究,支持信用信息系统、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二、营造社会诚信的良好环境,推进信用信息应用
(一)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和信用建设为内容的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二)建立多层面、广覆盖的信用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任职、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开展公务员信用培训。以培养专业化、高素质信用管理师等信用服务人才队伍为目标,研究提出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方案。以青少年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为切入点,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信用意识。
(三)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纲要》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制定和完善对守信者进行激励和失信者进行惩戒以及信用修复的具体措施。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监管,为守信者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
(四)推进信用报告应用。2009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国税局、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监局、遂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要率先在日常监管活动中根据职能选定应用领域,利用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或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管。其他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定应用领域,对信用报告的使用作出制度性安排。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工作,争取企业信用产品尽快投放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局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制定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市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局际联席会议负责按《纲要》确定的目标对2009年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确定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加强协调组织,确定各协办单位在相关任务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协办单位要加强配合,制订并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和完善加强行业信用建设的工作措施,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认证和等级评定、行政奖惩及刑事判决、执行信息等司法信用记录为重点,健全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