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河道清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粮丰林茂? 北国江南”战略部署的关键一年,确保我市今年的防洪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近年来,河道阻水坝、河道滩地违法建筑物、滩地堆弃物等,严重影响河道洪水下泄,威胁河道防洪安全,引起国家、省等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已成为防汛工作的一个重点。从近期检查看,我市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存在不少此类河道阻水障碍,如徒骇河沾化段存在阻水房屋491间、大棚4处、阻水渠200米、料场2处等阻水障碍,均严重影响洪水下泄,给徒骇河防洪安全造成严重隐患。各县区要从防洪保安全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河道阻水障碍的清理工作,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今后要坚决杜绝河道上新的违章设障行为,严禁侵占河道,私建滥建现象的发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有关责任人员玩忽职守、行动迟缓、制止不力,造成重大防洪安全事故的,要按照《
防洪法》、《
水法》、《
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