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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9〕7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
(省经委 二〇〇九年四月)

  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结合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实现全省工业企业的信息化管理,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促进青海工业企业信息化加快发展,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需要,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省工业企业在信息化与工业化发展上存在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需求,后发潜力很大。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有利于促进我省工业企业向现代工业化转变,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提升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我省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全面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信息产业和信息经济,是提高我省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迫切要求,也是我省在充分利用资源的情况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

  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与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重的发展原则,发挥信息技术覆盖面广、渗透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势,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企业各领域的应用、渗透、融合和推广,通过信息技术在生产环节、工艺设计、经营管理和销售等过程中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传统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面提高全省工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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