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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电网丰枯季节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电网丰枯季节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09]744号 2009年5月9日)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公司、大型工业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云南省丰枯季节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9] 864号)精神,现将云南电网丰枯季节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丰水期电价下浮幅度调整为15%,枯水期电价上浮幅度调整为20%。

  二、将峰谷电价上、下浮动比例调整为50%。

  三、云南电网执行丰枯季节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范围仍然是大工业用电,以及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调整后的电价标准详见附表1-3。

  四、作为临时措施,2009年内适当延长丰水期电价执行时间,将5月和11月由原来平水期电价调整为丰水期电价,即2009 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均统一执行丰水期电价。自2010年起,5月和11月仍执行平水期电价。

  五、以上措施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云南电网公司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提高电价政策透明度,引导用电企业移峰填谷。同时精心调度电源企业生产,充分利用水电资源,努力减少弃水电量,促进全省节能降耗,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用电企业应加强用电结构调整,自觉应用丰枯峰谷电价杠杆,多用丰水期及低谷时段电量,有效降低企业全年生产用电成本。

  附件1
  云南电网枯水期峰谷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峰时段平时段谷时段
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一、大工业用电 0.8190.7760.7540.733 0.5570.5280.5130.499 0.2940.280 0.2720.26537.00 27.00
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铝锭、电石用电 0.7990.7560.7340.713 0.5430.5150.500 0.486 0.2870.2730.2660.25937.00 27.00
化肥生产用电 0.4710.4310.4110.400  0.3240.2980.2840.277 0.1770.1640.1570.154 30.00 20.00
二、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2191.2011.183  0.8230.8110.799  0.4270.4210.415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6880.670 0.652  0.4690.4570.445  0.250 0.244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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