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基”迎国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
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抓住“两基”迎国检契机,把全省“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两基”迎国检的工作目标:以全面实现“两基”攻坚任务,巩固提高“两基”水平为目标,突出重点、分层实施,强化基础、保证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国检。
--在确保实现“两基”目标方面。未实现“两基”目标的四州所属9个县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全力以赴打好“两基”攻坚战,确保2010年全面实现规划目标的实施意见》,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分别与9个县4个州人民政府签订的“两基”攻坚目标责任书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青海省2008-2010年“两基”攻坚工作方案》,以提高普及程度各项核心指标为重点,分年度、分阶段、倒计时落实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保证“两基”攻坚进度和质量,确保如期实现“两基”目标,同时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
--在确保巩固提高成果方面。2007年前实现“两基”的37个县(市、区、行委)要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巩固和提高普及程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巩固扫盲成果等七项任务为目标,将“两基”迎国检工作与“两基”复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两基”国检的标准,坚持年检复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二、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两基”国家督导检查的重点
(一)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巩固提高普及程度。普及程度是反映“两基”工作的核心指标,普及程度不达标将一票否决。必须按国家标准从严掌握,不能降格以求。一是要加强入学率、完成率、辍学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等核心指标的巩固和监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以农村牧区学生入学和巩固为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控辍保学措施,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通知书、流失生报告等制度和措施,实行小学毕业生交接制,加大对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借读学生的监管力度,全过程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辍学,特别是
初中阶段少数民族和女儿童少年的辍学,制止学生流失现象。三是重视特殊教育和进城务工农牧民随迁子女教育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女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