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政府要依法保证扫盲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落实,不断改善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认真开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2、各级政府要根据城乡特点,针对主要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抓住有利时机,开展扫盲和巩固提高教育活动,提高扫盲成果,保证扫盲指标达标。抓好职业教育,办好职业学校,举办适应当地需要的职教班,开展农民文化技术培训。
(八)加强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及女童入学工作
各级政府要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女童接受义务教育。
(九)加强宣传工作
1、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的氛围和工作成就。
2、省迎检办规范宣传标语的内容及张贴的要求,省教育厅制作我省“两基”迎国检工作电视专题片和宣传资料。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迎国检工作的领导。各州(地、市)、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层层建立“两基”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根据《青海省“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倒计时安排迎国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迎国检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各州(地、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对照验收的七项主要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对本地区、本校的“两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分析,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提高。
(三)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州(地、市)、县(市、区)和学校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导检查。要根据“两基”档案资料目录,规范“两基”档案资料,相关报表数据要真实、准确,严禁随意更改、虚报瞒报。为国检准备的各种表、卡、册、簿,一律使用原始材料,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力求档案资料客观详实地再现“两基”工作进程,真实完整地反映“两基”工作实绩,确保“两基”国检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