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1年3月底前,省审计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报告省迎检领导小组。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1、省、州(地、市)、县(市、区)设立消除D级危房、填平补齐教学仪器设备、体音美器材等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办学条件方面的突出问题。
2、2010年4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义务教育各项建设工程按期投入使用情况,危房改造,特别是消除D级危房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向省迎检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检查报告。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省财政设立特岗教师专项补助经费,保证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到位。
2、严禁挤占中小学教师编制和随意借调教学一线教师。切实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在2010年底前做到在编在岗教师100%的持证上岗,在岗校长100%持证上岗。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课人员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控制在10%以下。
3、2010年4月底前,省教育厅牵头,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州(地、市)教师队伍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向省迎检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检查报告。
(五)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要依法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量和布局合理,办学条件达标,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督促家长和法定监护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提高巩固率、保证完成率。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学校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抓好校容校貌“四化”(美化、绿化、硬化、文化)建设等工作。
(六)认真准备迎国检材料,做好“两基”档案工作
各地要按照“两基”迎国检要求和“两基”验收标准,准备迎国检各项材料,建好“两基”档案。迎国检材料要完整齐全,内容要实事求是,数据要真实可靠。“两基”档案要做到一看就懂、一查就实、一核就准。严禁弄虚作假。(迎国检材料及档案参照附件5)。
(七)加强扫盲工作,巩固扫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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