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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以七项主要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普及程度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拖欠教师工资的一票否决、有D级危房的一票否决、有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为重点,列出计划,认真自查自评,严格督查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两基”迎国检的依据和标准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2007〕4号)、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7〕22号)、《青海省“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二)标准:“两基”迎国检各项指标及标准以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意见》(青教督〔2005〕12号)所附《青海省“两基”验收标准》为准。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09年1至6月)

  (一)工作机构和制度办法。省政府成立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青海省“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实施意见》、《青海省“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青海省“两基”迎国检目标责任书》等意见和办法;督促和指导各州(地、市)、县(市、区)成立本地区“两基”迎国检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办法。

  (二)召开动员会议(3至4月)。省政府召开全省“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迎接国检工作,并与各地政府签订迎国检目标责任书,明确迎国检的主要责任。各州(地、市)、县(市、区)政府要召开迎国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启动“两基”迎国检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和同德县实现“两基”目标省级评估验收阶段(2009年6至12月)

  (一)省“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动员大会情况(6至7月)。省迎检办对各州(地、市)贯彻落实省政府“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地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出台相关措施办法,开展自查整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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